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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嘉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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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嘉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声明

时间:2026/10/14 15:48:51     公司名:丽江嘉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    浏览量:24

本声明对所有欠款者全部生效。

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,以欠款本金为基数,按国家法律允许的逾期付款损失最高标准(一年期 LPR 上浮 50%)计收逾期资金占用损失,逐月累计计算。

所有欠款者须立即清偿欠款本金及逾期资金占用损失。拒不清偿的,我司即刻暂停全部维保、技术服务,终止一切后续合作,并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全部债权,由此产生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律师费等全部维权成本,均由欠款者承担。

特此声明。

丽江嘉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 

2026 年 10 月 14 日